上週主日的題目是關於,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。裡面提到一個經文,讓我有種跟過去不同的理解。那段經文的意思是,因為罪的關係,使得耶和華聽不到我們的聲音,也無法幫助我們,成為我們和 神之間的牆。
我過去看這段經文的時候,想著這意思是要人們悔改自己的罪而好好歸向 神吧!但是這次,我得到了新的想法。因為在生活中,我產生了與人之間無法溝通的障礙,所以對方聽不懂我的話,我對於對方的想法,我也理解得很差。因為想法不同,我們像是平行線,沒辦法溝通,也沒辦法滿足彼此。
這時候我看這段經文,我想到的罪是人們對 神無知的想法,而不是人們的過犯。聖經上記載著, 神樂意人們悔改,樂意聽罪人的悔改禱告。 神聽不下去我們的聲音,真的是因為我們犯錯嗎?還是因為我們犯錯,卻不以為是罪,反而以為自己做得很好,而讓 神聽不下去呢?
我得到的體會是,在 神面前抱著錯誤的想法禱告、祈求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難道 神不想給我們祝福嗎?最想要我們每個人亨通的就是 神,但是我們卻不懂 神的旨意,指按照自己的心意禱告,以為自己想的都是義的,只侷限在自己的主觀中判斷,於是產生問題、困苦與不平不滿。脫離了 神旨意的路,卻想著,我一直努力走下去我選的這條路,無論我自己怎麼看,我都走得很完美,為什麼 神不祝福我,為什麼 神這麼對不起我,這樣的禱告很尷尬 ,不是嗎?
當不了解 神的旨意,卻不在 神面前謙卑的思考,反而以為自己都盡到責任分擔,然後覺得自己就該以著這個樣貌得到 神的祝福,這就是因著無知而築起的罪。不是不想相信 神,也不是犯了什麼特別的罪,對 神的旨意無知,又不謙卑地學習或立條件來體會,卻只是抱怨、發脾氣,這本身實在不能說不是罪。